
为切实推动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量不断提升,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8月24日,莱芜区人大常委会举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题培训班,邀请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一级调研员刘恩亮到莱芜区人大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专题授课。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文汇主持并讲话。

培训会上,刘恩亮以《全面理解人大备案审查制度,扎实做好备案审查工作落实》为题,结合具体案例,从“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依据和要求;备案审查工作的组织落实”三个方面,给参训人员上了一堂精彩的讲座。授课内容丰富、重点突出、逻辑严密、讲求实效,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为进一步做好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和精准的实践指导。
培训就今后如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出了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使命意识、职责意识,履行好法定职责,增强报备的主动性,及时督促、指导、联系文件制发机关经常查看发文目录,动态掌握每月文件制发情况,做到由“要我报” 向“我要报”转变,牢牢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全面、及时、准确地报备规范性文件。二是要落实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要严格落实《济南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按照文件要求、把握关键环节,坚定落实规范性文件专项工作报告、“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等制度,不断提高各单位、各镇(街)规范报备质量,及时完善信息共享、文件联合审查等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科学有序的工作流程,强化监督意识,推动备案审查精准化、精细化开展。三是要强化联系协调,提高审查质量。努力拓宽区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备案审查工作联系渠道,采取沟通提醒、联合办公等方式,加强业务互动,严肃纠正程序,从源头上防止“带病”文件出台;要通过征求意见、规范报备内容、协调解决问题、开展业务交流等方式,群策群力、凝聚备案审查工作的整体合力。要强化协同审查,对审查出的问题要共同研究,督促制定机关及时整改,确保备案审查“纠错功能”真正发挥作用。

区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各镇(街)人大主席(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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