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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莱芜区人大常委会对《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3/4/22 18:12:03  浏览次数:14485次  来源: 莱芜区人大 作者: 管理员

4月21日,济南市莱芜区人大常委会对《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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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上午,区人大常委会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凤城街道珍珠花园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原济南市嬴城社会福利院、高庄街道北王庄村幸福院、高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开展现场执法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政府统筹养老服务,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与用地保障,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等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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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区民政局相关领导对全区养老服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汇报。6位人大代表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对如何解决养老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加快推进莱芜区养老服务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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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解决养老服务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莱芜区政府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养老服务条例》作为工作重点,坚持城乡统筹均衡发展、围绕需求精准供给、整合资源多元参与、因地制宜开拓创新,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养老服务水平提升,《养老服务条例》在莱芜区得到很好的全面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开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的自觉性主动性;加强规划统领、政策引导,谋篇布局养老事业发展;坚持突出重点、完善机制,深入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积极探索,常抓不懈,不断探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新路子,立足实际、真抓实干,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民生关切,健全智慧养老体系,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化,充分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差异化、优质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推动莱芜区养老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截至目前,莱芜区共有正式备案的各类养老机构8家,其中公建公营机构3家,公建民营机构2家,民建民营机构3家,现有床位数1000余张,护理型床位数占比达到70%以上,收住各类老人600余名;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0处,覆盖率100%;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5处,按照15分钟生活圈配套标准基本可以辐射主城区;农村幸福院450余处,广泛分布于全区15个街镇,覆盖率约为57%。上述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均已实现规范运营。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达标率、管理服务质量类指标合格率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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