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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机关规章——考勤与请销假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提倡提前20分钟上班。

2、要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串岗,不空岗,不随意外出办私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

3、日常工作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4、工作人员因事、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上班、不能按时上班、在上班时间因私事外出或需要休假的,必须向办公室主任请假。请假、休假结束后,要及时向批准人销假,如需延长应按程序重新申请。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事后应补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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