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3日上午,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永胜主持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成林、李祚峰、崔文、张学凯参加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李秋超同志,区法院院长赵景来同志,区检察院检察长杨雪梅同志,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吕廷涛同志,各功能区所辖的镇(街道)人大主要负责同志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召开区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事宜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莱芜区委区政府为民办事实项目选定情况的报告,关于评选优秀区级人大代表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区“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要求,关于人代会筹备工作,要深刻认识开好区人代会的重要意义,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大会筹备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大会各项任务。关于2021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要形成工作机制,切实问计于民,落实工作责任,使民生实事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关于全区“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编制工作情况,要发挥好人大职能优势,让“十四五”规划真正凝聚全区人民智慧、反映全区人民心声、体现全区人民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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