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切实改善我区生态环境,推动“森林水城、生态莱芜”建设。4月16日,区人大常委会成立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祚峰带领相关委室负责人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在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听取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后,随机查看部分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先后到公园道壹品建筑施工现场、经开区张家洼老年公寓后面道路施工现场、塑料颗粒生产车间、泰钢集团料场等地查看。针对存在的道路扬尘污染、塑料加工污染等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 
李主任强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莱芜区的长远发展,我们不能在这方面拖了济南市的后腿,要敢于直面问题,解决问题;生态环保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一法一条例”的宣传,提升群众的环保意识;政府各相关部门狠抓日常监管,做到职责明确,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采取强有力的治理措施,加大执法力度,确保莱芜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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