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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6/3/27 20:35:04  浏览次数:281次  来源: 莱芜区人大 作者: 管理员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6年3月2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主持召开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本轮巡察任务和有关工作安排。

区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人员和部分退休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政治巡察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要聚焦监督重点,结合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的性质和特点,精准把握巡察工作的核心任务和要求。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支持配合区委巡察组工作,共同完成巡察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开展本次巡察,既是区委的明确要求,也是推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加强党的建设、压实政治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治理效能的现实需要。巡察组将聚焦6项监督重点,把深入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与单位一道同向发力、同题共答。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主要负责人表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巡察要求,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及时梳理并制定好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将全力保障配合,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区委巡察组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至6月30日。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建立了多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3863463782(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通信地址: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1号莱芜大厦南楼933室区委第三巡察组收;网上邮箱:lwqwxc4z@jn.shandong.cn;还设置了巡察组信箱,位于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1号莱芜大厦南楼9楼中间楼梯口。巡察组主要受理巡察范围内涉及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被巡单位其他工作人员(以上均含离退休、已调离)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网络举报等;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申诉求决类、意见建议类、涉法涉诉类、征地拆迁类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处理。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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