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4日莱芜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莱芜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国才的提请,任命:
李佩剑为莱芜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陈爱军为莱芜区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韩继萍的莱芜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李佩剑的莱芜区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陈爱军的莱芜区人民法院羊里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莱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