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31日莱芜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莱芜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任命:
李国才为莱芜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决定李国才代理莱芜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莱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