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
(2024年1月8日莱芜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莱芜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提请的《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数的请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去》有关规定,结合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需要,会议决定,确定莱芜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为175名。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