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任免区人民法院干部的决定 (2023年12月29日莱芜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莱芜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胡世涛的提请,任命: 何爱武为莱芜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亓民川为莱芜区人民法院口镇人民法庭庭长; 张雷为莱芜区人民法院口镇人民法庭副庭长; 郑瑞琦为莱芜区人民法院口镇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秦加平的莱芜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景来的莱芜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亓民川的莱芜区人民法院莱城工业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雷的莱芜区人民法院莱城工业区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郑瑞琦的莱芜区人民法院莱城工业区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莱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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