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免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的决定
(2023年10月9日莱芜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莱芜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雪梅的提请,免去:
李传学的莱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