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区人大代表联络站、点建设,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平台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就我区加强代表联络站、点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全区人大代表联络站、点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络站作为代表联系群众的载体平台和基础依托作用,夯实代表机关民意基础,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发挥平台作用
2.人大代表联络站、点主要发挥以下五个方面作用:一是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政策、人大制度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等,发挥舆论宣传平台作用;二是安排人大代表进站开展接待群众活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发挥联系群众平台作用;三是按照就近就地的原则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发挥视察调研平台作用;四是分析了解到的情况和群众意见,形成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有关部门,发挥献计献策平台作用;五是为各级人大代表学习交流相关业务知识和履职经验提供服务保障,发挥学习交流平台作用。
三、规范平台建设
3.完善站点设置。各镇(街道)应在其辖区范围内至少建立一个人大代表联络站。以此为基础,在所辖村庄、社区、片区或大型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地域建设相应的人大代表联络点,构建形成人大代表联络站下设若干人大代表联络点的立体化格局,进一步方便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4.统一规范名称。人大代表联络站统一命名为:××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由区人大常委会统一授牌。人大代表联络点由各街(镇)统一设计,区人大常委会统一制作。
5.保证场所设施。按照方便联系群众、方便代表开展活动的原则,确定活动场所。人大代表联络站、点要配备办公桌椅、电脑、电话、书柜、活动登记簿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和联络设施,实现活动计划、工作制度、代表信息(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上墙公开。
6.扩大网络覆盖。镇(街道)人大依托已建代表联络站,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提供的网络模块,建立相应的网上代表联络站,逐步实现全区网上代表联络站的全覆盖。建立网上代表联络站,应按照统一规范的要求,发挥好代表同人民群众双向联系、人民群众意见处理、代表履职监督、基层人大信息公开等重点功能,稳定站点管理员队伍,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和通知公告,实现全天候网上接待。
7.加强队伍建设。人大代表联络站设站长1名、副站长1-2名,联络员若干名,负责做好代表联络站的服务保障工作。联络站站长由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担任,其它联络点由有一定履职能力、热心代表工作的人大代表负责,联络员由村(社区)干部等人员担任。
四、落实进站人员
8.安排代表进站。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结合选区划分和代表小组组建情况,将各级人大代表全部编入代表联络站点,参加人大代表联络站点开展的活动。市级以上代表,一般安排在联络站;区级代表,由区级人大常委会指导镇(街道)人大安排。具有多级身份的代表,一般安排在工作生活所在地的联络站。每个联络站点每次进站代表不低于2人(不限于同级代表)。各级代表的进站情况,逐级上报备案。
9.适时调整补充。镇(街)人大主席团(工委)应根据各级人大换届选举的实际和代表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补充人大代表联络站进站点代表及相关服务保障人员,保证全区各级人大代表进站点的全员化,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持续开展奠定基础。
五、健全活动机制
10.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联络站点的接待内容范围、活动安排公告、意见处理反馈、重要情况报告、代表报告履职、台账记录归档等制度,以及站长和工作人员主要职责,及时更新工作计划、代表信息、联系方式、开放时间等内容,确保人大代表联络站规范运行、发挥作用。台账要详细记录进站代表的活动工作情况,包括活动方式、内容、效果以及参加代表和群众人次。履职登记档案,作为评价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和连选连任的重要依据。
11.明确联系内容。一是向人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二是向人民群众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并了解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三是听取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人民群众的要求,为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参加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提出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作准备;四是围绕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安排,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应邀列席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立法调研、代表主题活动等作准备;五是报告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义务的情况。
六、规范工作流程
12.制订活动计划。代表联络站点要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定期组织代表开展接待人民群众活动,并为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和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提供服务。各级人大代表每年进站参加活动不少于2次,人大代表联络站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接待群众活动,每季度组织1次集体活动,提前三天以上将活动时间、参加活动的代表姓名、活动主题和内容等事项,通过一定的形式进行公告。
13.丰富活动形式。代表联络站要将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活动与代表履职学习、视察调研、小组活动、代表述职等活动有机结合,切实增强活动实效。充分利用代表的专业技能和特长,或聘请熟悉经济法律等事务的专业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互动交流和服务群众活动,促进代表联络交流、互帮互助、共同进步。进站点的各级人大代表可通过微信、电话、书信等形式加强联系沟通,相互配合,共同反映好人民群众呼声和愿望。
14.健全处理机制。按照代表个人在执行职务时不直接处理具体问题的原则,代表在联络站活动中收集到的情况和群众反映的意见,经研究,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方式处理:一是直接交办。对于属于镇(街道)工作职责范围的问题,由镇(街道)人大工作机构交有关单位研究处理。交办情况和处理结果要及时向提出问题的群众反馈。二是直接转办。属于上级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镇(街道)人大工作机构交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转办情况和处理结果要及时向提出问题的群众反馈。三是开展调研提出建议。对于群众反映较为普遍,涉及问题较复杂的,可以通过人大工作机构邀请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调研,并根据调研情况,提出交办意见或形成代表建议依法提出。四是联合接待答复。可以选择一些群众关心的问题,由镇(街道)人大工作机构协调,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面对面答复群众。五是合理引导。要把代表依托联络站联系人民群众,与有关部门开展的因个人事项信访接待区别开来。对反映的属于非公益性、非普惠性以及其他属于个人涉法涉诉问题的,引导群众到信访部门或按司法程序反映问题。
15.推进信息公开。推进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信息在网上公开,充分利用代表联络站、网上代表联络站等载体,及时、准确地公开民意收集情况、民意办理落实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人民群众反馈,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七、强化组织保障
16.强化政治导向。各镇(街)组织代表进联络站点开展活动要按照党委决策部署,聚焦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选准选好活动主题,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发挥代表汇集民意民智、服务中心大局的作用。
17.明确主体责任。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是联络站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联络站的组织管理和服务保障的主体责任,积极争取同级党委重视和政府支持,做好办公用房、办公经费、工作人员等保障工作,做好制定计划、组织活动、提出交办意见、反馈情况等具体组织工作。
18.加强业务指导。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人大代表联络站点建设的工作指导,对代表联络站站长、副站长和联络员开展业务培训,为代表联络站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技术支持。
19.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自媒体,加强对代表联络站的宣传,提高代表联络站的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发挥代表联络站联系人民群众的平台作用。
20.尊重代表权利。各级国家机关、组织要切实尊重人大代表的权利,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支持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有关机关、组织要采取切实举措,解决代表通过联系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研究采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
21.定期检查评比。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对辖区内人大联络站点运行情况的考核评估和表彰。联络站要加强进站代表活动情况的登记建档,并将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情况上报该代表的同级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
附件:代表联络站工作制度(样式)
莱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代表联络站工作制度(样式)
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职责
(一)站长负责联络站全面工作,副站长协助站长做好各项工作。联络员在站长、副站长领导下,做好联络站具体事务工作。
(二)制定年度工作和活动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坚持每月一次的代表联系选民和群众制度,确保每名代表每年至少参加二次联络站活动。
(四)在联系日三天之前张贴公告,向选民和群众告示联系活动的时间、地点、代表姓名及内容等。
(五)联系落实参加活动的代表、选民和群众。
(六)记录本联络站工作开展情况和代表履职情况。
(七)整理、汇总选民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与意见建议,做好有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八)协调处理联络站活动有关事项,配合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镇人大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
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制度
1、参加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的对象为本区域的各级人大代表。
2、制定年度工作任务和活动计划,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集体活动,每月安排代表接待活动一次。
3、固定每月的一天安排代表接待活动,每次至少安排二名代表,实行接待日值班制。
4、人大代表联络站可根据本区域实际,定期组织代表到联络点接待选民,对反映的问题和意见,按规定及时处理。
5、联络站站长、副站长负责联络站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开展代表活动,组织代表做好接待选民来访工作,收集和处理选民的意见和建议。
6、建立代表签到、活动记录、选民反映情况登记及处理等制度,活动资料建档保管。
人大代表接待选民须知
1、人大代表联络站按年度计划安排代表接待选民活动。定期张贴接待工作公告,告知接待代表的基本信息,接待时间、地点。
2、实行分选区接待选民来访,原则上按接待代表所在选区确定受理选民范围。
3、代表接待选民,要坚持热情接待,实事求是,依法疏导。
4、选民对政党的意见和建议、应该通过司法程序处理的案件以及属于信访范围的个人事务,联络站不予受理,代表应当告知选民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5、对于选民反映的事项,负责接待的人大代表是受理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对于能够即时答复或者咨询有关部门后可以即时答复的事项,应当即时答复。
6、代表不能当场答复解决的事项,要作好记录,分类处理。属于街镇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街镇人大督促协调解决;属于区级以上国家机关和组织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整理成闭会期间建议,分别直接向相应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
7、代表在联络站受理的选民意见转办后,应注意跟踪督促,及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提出意见的选民。